現有有限合伙企業(yè)A,其合伙人為自然人合伙人若干和法人合伙人B(B為有限合伙企業(yè)),現A投資了一家有限責任公司C并收到了C公司的分紅?,F有兩個問題:
1、對于有限合伙企業(yè)A,合伙人按照股比進行股息紅利分配,自然人合伙人按照20%股息紅利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分配,法人合伙人B直接按照股比計算的分紅進行分配?
一、查賬征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ㄈ┙洜I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請問我企業(yè)因代扣個稅收到稅務局返還的個稅手續(xù)費,用于獎勵辦稅人員個人,是否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第十七條 對扣繳義務人按照規(guī)定扣繳的稅款,按年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xù)費。不包括稅務機關、司法機關等查補或者責令補扣的稅款。
房地產企業(yè)向客戶銷售住宅的過程中,以促銷形式向客戶贈送物業(yè)費抵用券,對于該抵用券是否需要向客戶代扣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促銷展業(yè)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規(guī)定:
請問我接了一個學校軍訓培訓項目(國防教育),組織一個教官團對學校進行軍訓培訓,軍訓項目合同與我簽訂,且由我負責教官們的餐飲和住宿,我在稅務局代開發(fā)票國防教育后送到學校,由學校按照軍訓項目合同總金額將款項撥付給我后,再由我發(fā)放給每個教官。請問我個人代開發(fā)票取得的收入,個人所得稅申報是按照經營所得還是勞務報酬進行申報?
根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0號)規(guī)定:“三、享受本公告規(guī)定優(yōu)惠政策的納稅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納稅人出售和重新購買的住房應在同一城市范圍內。同一城市范圍是指同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qū)、州、盟)所轄全部行政區(qū)劃范圍。
企業(yè)為有限公司,要進行派生分立,分立前企業(yè)有未分配利潤5000萬元,分立后原企業(yè)保留未分配利潤3000萬元,新分立出來的企業(yè)持有未分配利潤有2000萬元,企業(yè)分立前后的股東均為相同的自然人組成。請問在分立的過程中是否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近期剛出臺關于居民換購住房退個稅的政策,有幾個問題需要咨詢一下:
1、對于原房產是父母贈與給子女的,如子女將該贈與的房產出售時,需要按房價的20%繳納個稅。根據此次新政策退個稅,那么如果子女出售該贈與的房產之后,在一年內購買住房,并且新購住房金額大于該贈與房產的售價。請問。贈與房產的20%個稅是否可以全額申請退回。
按照原稅法規(guī)定,受贈人就贈予的房產出售,需要按照如下繳納個人所得稅=
(轉讓收入-原贈予房屋實際取得該房購置成本-相關合理費用)*20%,根據文件財政部2022第30號文件,如果滿足相關條件出售和新購可以獲得出售房產個人所得稅退稅補貼,請問這里的個人所得稅退稅是否包括贈予房產出售按政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四條規(guī)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